吉林大学网络教育直属学习中心建设招标公告

培训 > 在线教育 > 来源:吉和网整理 作者: 时间:2014-04-17 15:10 编辑:胡胜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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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现代远程教育是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终身教育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网络教育在当今作为继续教育体系的一部分,对于建设学习型社会有着重要的作用。

 

       现代远程教育是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终身教育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网络教育在当今作为继续教育体系的一部分,对于建设学习型社会有着重要的作用。在1998年国务院批转教育部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指出,实施“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形成开放式教育网络,构建终身学习体系。1999年我国教育部批准了4所大学可以实施网上远程教育,这标志着我国网络教育受到认可。到目前为止我国网络教育学院已经有69所,其中普通高校68所,广播电视大学1所。网络教育在我国的发展有着良好的发展空间。

      吉林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68所开展现代远程教育的试点高校之一。网络教育是吉林大学继续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动这项事业规模、质量的提升,更好的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全民学习型社会做贡献,吉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鼓励社会各教育团体开展现代远程教育合作办学。特发直属学习中心招标公告。

      一、直属学习中心的作用

      直属学习中心是由吉林大学与合作单位通过友好协商并经当地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异地建立的教学组织和教学管理机构。直属学习中心在业务上接受吉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的领导,行政隶属于依托建设单位,吉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经学校授权对直属学习中心在业务上进行管理。如果直属学习中心依托建设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发生变更,直属学习中心和依托建设单位应及时通知吉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以便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直属学习中心是接受学校委托,根据学校网络教育学院的统一要求和工作安排,配合学校进行网络教育的招生宣传、生源组织、学生学习支持、学籍和日常管理,开展网络教育支持服务的机构。直属学习中心不得从事以独立办学为目的的各类教学活动和发放各类毕业证书或培训资格证书,不得从事任何与网络教育支持服务无关的经营性活动,不得下设分支机构性质的其它学习中心。

      二、直属学习中心应具备的条件

     申请建立学习中心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学习中心的依托建设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学习中心的依托建设单位应已在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取得开展现代远程教育的资格,或已经向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能够及时获取开展现代远程教育的资格。

     3.有符合支持服务要求的专职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技术人员,保证吉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的教学实施和对学生的辅导工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4.有相对独立场所,教学服务设施齐备且相对集中,学习环境优良。

     5.具有与CHINANET或CERNET等国家公用的传输网络连接的上局域网条件,带宽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建站要求执行;具有功能和数量符合教学要求的专用服务器;实现在局域网上存储和共享教学信息。

     6.具有符合教学要求的多媒体网络教室,配备联网多媒体计算机、视频投影机或大屏幕投影电视、不间断电源等设备。联网多媒体计算机数量达到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数量。

     7.具有以下功能的网络教育教学软件:

  (1)向学生提供学校网络教育资源,支持学生以多种形式实现有效的学习;

  (2)支持教师、学生在互联网上搜索和传递信息;

  (3)对学生学习过程和教师教学过程进行监控与管理。

     8.符合国家与地方有关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的要求。

      三、直属学习中心建立的程序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2.吉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双方初步接触与协商;

     4.吉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派工作人员实地考察;

     5.双方达成共识,签订建立直属学习中心的协议;

     6.向申请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审批;

     7.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直属学习中心并报教育部备案及向社会公告后,按照学院的统一规格制作并悬挂学习中心牌匾。

      四、申请直属学习中心所需材料

     建立学习中心的申请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设立学习中心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2.学习中心依托建设单位的概况、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建立学习中心的申请表,包括申请合作办学类别、层次、规模、计划开设专业,以及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联系电话、E-mail等;

     4.拟建立的学习中心的管理方式、学习支持服务、学习支持队伍和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5.学习场地、配套设施、网络环境及其它必要的条件与设施、资金等证明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兴有  焦莹

     电  话:0431-85095266、18946668788、13578986708

     邮  箱:chexy@jlu.edu.cn   jiaoying@jl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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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胜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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